英雄之城铸荣光 红色学府谱新章
——喜报!我校获全国文明单位称号
慎终如始,初心不变;征途漫漫,丰碑又起。5月23日,全国精神文明建设表彰大会在京召开,中央宣传思想文化工作领导小组公布全国文明城(区)、全国文明村镇、全国文明单位等名单,其中获评第七届全国文明单位称号的单位共4688个,我校位列其中!
“全国文明单位”称号是全国精神文明建设领域的最高荣誉,对于全面展示新时代精神文明建设丰硕成果,激发各地区各部门参与精神文明创建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具有重要价值和意义。此项荣誉的获得是我校长期以来坚持育人铸魂,把牢文明创建方向的成果展示,是我校发挥阵地优势,汇聚文明创建合力的生动体现,更是我校打造红色品牌,提升文明创建质效的有力见证。
百年风雨铸辉煌,千钧重担启新航。此项荣誉是今年我校继获评中组部好课程后第二个国家级荣誉,我校将继续坚持“为党育才、为党献策”初心使命,以“文明创建永远在路上”的决心,把荣誉转化厚植高质量发展人才根基的动力,努力为培养堪当民族复兴重任的干部队伍、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贡献更强党校力量!
初审:林竹
复审:王安琪
终审:于德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