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调动专兼职教师备课、讲课的积极性,推进教学培训工作上档次、上水平,按照统筹全市师资,建立大师资库的要求,特制订我校教学工作量化考核规定。
一、考核内容及方法
(一)新专题开发
1.50周岁以上教授职称专职教师每年要开发新专题1个以上(含1个)。
2.50周岁以下教授职称及副教授职称专职教师每年要开发新专题2个以上(含2个)。
3.讲师职称专职教师每年开发新专题2个以上(含2个)。
4.助教职称专职教师每年要开发新专题1个。
5.兼职教师不硬性规定开发新专题数量,但鼓励兼职教师能够按照学校要求开发出新专题课。
6.教师新专题开发出来后,要把题目报给教务处,教务处将建立专题库,在全市进行师资统筹。
7.教师每年新开发的专题数量、考评结果及新教法使用情况将作为评优选先的重要参考依据。
(二)专题课要求
1.新专题的政治立场必须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新专题要以党的基本理论,大政方针政策、市情研究、领导干部能力培养、党性锻炼与修养等为重点,具体题目和内容由主管领导会同教务处和各教研室协商确定。
3.新专题开发必须符合我校现实培训需求和学员需求,教务处将于每学期放假前联合市委组织部干教科和部分学员代表共同召开新专题开发座谈会,以使各教研室明确课题开发方向。
4.每学期期末,各教研室要把下学期拟开发新专题题目和责任人上报教务处。
5.新专题必须与承担的学科研究保持一致。
6.新专题的开发要兼顾县、区干部培训教学需求。
(三)新专题试讲
1.专兼职教师新专题课必须先在主课讲堂进行试讲,通过后才可以在其它班次讲授。
2.新专题试讲由教务处组织,教育长及点评组教师进行评审。
(四)集体备课
1.集体备课的时间:新开设专题课至少要进行2次以上的集体备课,原有专题课也可随时开展集体备课。具体时间由教研室主任确定,并通知教务处及教育长。
2.集体备课的形式:以教研室为单位,由教研室主任主持,教育长及教务处相关考核同志随机参加。
3.集体备课的内容:讲授内容、逻辑结构和授课方式方法、课件制作等。
(五)关于参加教学活动
1.专职教师要保质保量完成教学活动,包括带学员研讨、监考、判卷、听评课、指导调研报告等,参加教学活动按照教学赋分标准核算课时量,如出现误工等教学事故按照奖励课时双倍扣除。
2.为开展好学员社会调研活动,根据调研课题选配相应的教师作为导师指导学员调研活动及撰写调研报告等,以此了解市情,促进教师和学员研究成果进课堂。
(六)关于教师自修、进修
1.专兼职教师要结合学科建设制定完整的年度自修计划,包括自修的方向与书目、专题课开发、学习笔记等。
2.学校将创造条件推荐教学科研业绩突出的教师参加进修培训、挂职锻炼等,参加进修学习和挂职培训的教师必须在全院范围内进行学习培训情况汇报。
具体考核工作由教务处负责,教务处根据上述考核内容逐项考核、登记和存档。教务处于每年年末公开公正地对各项考核内容进行综合整理,为考核结果的使用提供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