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院(校)后勤服务质量,规范院(校)管理,方便在校培训学员及教职工日常生活所需,经学校同意,拟对校园超市进行招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中共四平市委党校校园超市承包经营项目
二、项目概况
中共四平市委党校位于铁西区平西乡獾子洞村,校园超市位于明志楼与明德楼(宿舍楼)中间连廊处,总面积约66.4平方米。
三、承包期限和承包费
(一)承包期限为三年,实行一年一签。承包期间须保证质量品质和服务态度。如承租满一年后,表现较好、服务对象满意且未收到相关服务质量投诉的,我方综合评价后决定是否续签一年。
(二)承包方在我方提出签订合同后须于三个工作日内与我方签订合同,未与我方签订合同视为自动放弃承包经营权。
(三)承包费:各意向承包方自行报价。
四、经营管理要求
(一)学校只提供现有的经营场所,一切经营所需的设备、设施、物品(在规定经营范围内)由经营者自行添置。
(二)在规定的范围内依法经营,遵守学校规章制度,随时接受上级部门、食品卫生监督部门、物价部门、学校等方面的监督检查,规范文明经营,服从学校管理。若有违法违规经营,学校有权告知有关执法部门,要求承包者停业整改,并视情况给予500-10000元的罚款(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直至中止合同。
(三)不得经营过期、变质及“三无”产品等有害健康的商品,不得出售酒、扑克牌等物品。采购的物品必须索证,做好归类备查;所经营的食品必须符合国家食品安全要求。
(四)超市从业人员执行岗前培训,持证(健康证)上岗制度,文明经营,从业人员无违法犯罪记录。
(五)所经营的商品必须明码标价,价格不得高于市场同类商品价格,随时接受学校及物价部门的抽查。
(六)在承包期内不得擅自改变经营场所的房屋建筑结构,不得变换基本设施。若因经营服务需要欲对经营场所进行改造装修,须书面报告征得学校同意后方可实施,并承担所有费用,期满后归学校所有,承包者不得擅自破坏和拆除。
(七)经营期间所发生的一切水电费均由经营者承担,价格按同期电力公司、自来水公司收费标准执行,按实际使用量按时支付。因经营需要另行铺设的供水供电线路的费用由经营者自行承担,但不得随意破坏经营场所,期满后归学校所有。
(八)实行安全责任制,所聘请的员工安全由承包者负全责,如发生意外事故由承包者自负全部责任。注意经营场所的防火、防盗、防污染等工作,开展文明、公平竞争经营活动,随时保持经营场所及周边环境卫生,与学校共同营造优雅的育人环境。
五、递交文件地点及截止时间:意向参与承包商到现场提供纸质报送相关材料。报名供应商应于2025年7月14日16:00时前,将纸质文件密封盖章送到铁西区平西乡獾子洞村中共四平市委党校,文件袋注明采购项目名称,且文件袋需要密封并加盖公章。
六、文件内容包含但不限于:报价表、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委托代理须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公司近三年行业服务业绩、服务承诺,本次服务期限拟定3年,所有报价文件都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七、磋商结果:我校将组织磋商小组对供应商提供的方案、报价及相关资质等材料进行综合评定,总分第一名为本次供应商候选人。
联系人:韩老师 0434-3265060;15304345268
地 址:铁西区平西乡獾子洞村中共四平市委党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