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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员管理规定

发布时间:2022-06-15  访问量:  字号:

一、学员在开课前20分钟到教室签到,不签到者视为旷课,旷课3次以上者取消培训资格。

二、有事生病不能参加培训者,填写请假单。事假以单位法人批准为准,病假以病历医嘱为准,病假事假超过2天者取消培训资格。随时由班主任公布出勤情况。

三、上课期间不准接打手机,必须将手机调到关闭或静音状态,不准交头接耳。

四、保持教室内和寝室内卫生,不得随意乱扔果皮纸屑,注意关闭电源。

五、晚9点封寝,外出者务必于封寝前回到寝室内,以备随时查寝,查寝不在者视为旷课。

六、培训期间禁止在外住宿,禁止饮酒和赌博。

七、按规定将车辆泊入车位,不得乱泊乱停。

 

                                          学员工作处